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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
8 D$ H( a9 f7 a1 l( m 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14批次(18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盱)地挂呈字[2019]第156号盱眙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14批次(18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盱眙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古桑街道磨涧村,穆店镇桃园村,太和街道友法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3.3177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3 J* @' X# N! d9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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