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品要求1.参展作品必须是数码作品,每幅作品作者必须署真实姓名。参展作品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2.本次展览摄影作品只接收彩色单幅数码文件,作品文件一律为JPEG或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原则上不小于5MB。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超过10幅。3.作者来稿必须在每幅作品做统一说明。格式为“作品名称+姓名+电话号码+拍摄地点+通讯地址”。凡不按照规定投稿的作品将视为无效作品。4.参展者应保证参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展作品如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展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金和获奖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主办方对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享有展出、出版、媒体刊登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则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著作权。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及获奖作品在政府公益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物、展览、专题影视节目、专题网站等),不再另外支付稿酬。6.入展前作者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拟入展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获奖资格。7.参展摄影作品由盱眙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托盱眙县摄影协会全权负责征集。所提交的作品必须取材于盱眙县境内,并且提交作品时必须注明详细的拍摄地点,尽可能易于辨认。8.投稿者每幅摄影作品须有必要的说明,介绍作品相关情况,文字不超过100字为宜,要编辑成Word文档形式,用于评委对摄影作品的评判。所有摄影作品和文档统一打压缩包发送到指定的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QQ:965625839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8272066 13852399119